POS机套xian多少犯罪(pos机套现是犯法的吗)
- 电信网络犯罪司法解释
- 用POS机给别人刷信用犯法吗
- 能查到POS机资金流向吗
- 拿着的调查令可以调查POS机的账户吗
一、电信网络犯罪司法解释
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知粗森制定本意见。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搭亩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特点,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一)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申请诈骗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庞大”“数额特别庞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庞大”“数额特别庞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上述规定的“接近”,一般应掌握在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上述“拨打诈骗电话”,包括拨出诈骗电话和接听被害人回拨电话。反复拨打、接听同一电话号码,以及反复向同一被害人发送诈骗信息的,拨打、接听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累计计算。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五)电信网络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六)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罚,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一般应就高选择。确定宣告刑时,应当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准确把握从重、从轻量刑情凳掘节的调节幅度,保证罪责刑相适应。
(七)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应当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
(八)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应当更加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加大经ji上的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一)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非法使用“伪基站”“黑广播”,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
(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非法持有他人信用,没有证据证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妨害信用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转账、套xian、取现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通过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套xian等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帮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3、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zheng明开设的信用、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摄像头、伪装等异常手段,帮助他人转账、套xian、取现的;
4、为他人提供非本人身份zheng明开设的信用、资金支付结算账户后,又帮助他人转账、套xian、取现的;
5、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通过手机充值、交易游戏点卡等方式套xian的。
实施上述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实施上述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或案件尚未依法裁判,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该犯罪行为确实存在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
实施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诈骗信息大量传播,或者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七)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之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八)金融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
(一)三人以上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诈骗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犯罪集团中组织、指挥、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对犯罪集团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特别是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积极协助抓获主犯、积极协助追赃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全部犯罪包括可以查明详细诈骗数额的事实和可以查明发送诈骗信息条数、拨打诈骗电话人次数、诈骗信息网页浏览次数的事实。
(二)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上述规定的“参与期间”,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着手实施诈骗行为开始起算。
(三)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提供信用、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
2、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3、制作、销售、提供“木马”程序和“钓鱼软件”等恶意程序的;
4、提供“伪基站”设备或相关服务的;
5、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
6、在提供改号软件、通话线路等技术服务时,发现主叫号码被修改为国内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号码,或者境外用户改为境内号码,仍提供服务的;
7、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的;
8、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xian、取现的。
上述规定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问题,是否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四)负责招募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制作、提供诈骗方案、术语清单、语音包、信息等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五)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但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先行追究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假如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二)电信网络诈骗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诈骗数额当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后续累计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由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4、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直接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四)对因网络交易、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关系形成多层级链条、跨区域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可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五)多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立案侦查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六)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可由公安部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七)公安机关立案、并案侦查,或因有争议,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受理。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境外案件,公安机关应在指定立案侦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通报。
(八)已确定管辖的电信诈骗共同犯罪案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一般由原管辖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管辖。
(一)申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二)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证明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并对其来源等作出书面说明。
(三)依照国际条约、刑事司法协助、互助协议或平等互助原则,请求证据材料所在地司法机关收集,或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国际刑警组织启动合作取证程序收集的境外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公安机关应对其来源、提取人、提取时间或者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保管移交的过程等作出说明。
对其他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应当对其来源、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提取人、提取时间进行审查。可以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随案移送涉案赃款赃物,并附清单。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一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同时就涉案赃款赃物的处理提出意见。
(二)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查实全部被害人,但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不能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用POS机给别人刷信用犯法吗
该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受到刑事处罚。一方面,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早已对POS机的使用有着明确的限制性喊罩中规定,其中包括明令禁止非法牟利,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已经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郑山第七十九条第(三)闷谨项第3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式,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ji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立案追究。
三、能查到POS机资金流向吗
1、有以下情形的,燃猛唯可以向提交申请书,申请调查取证:
2、(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3、(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4、(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皮培能收集的其他材料。除此之外,不会主动调查取知腔证。
四、拿着的调查令可以调查POS机的账户吗
1、拿着的调查令可以调查POS机的账户。
2、调查令,是指当事人的委托律师向申请,由签发的用于调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的证据的法律文书,这个调查令大大液启的减轻了调查取证据的工差埋槐作压力,也给当事人提了便利,有了调查令,查询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更方便了,案件的主动权就可以掌握自己手里,调查令除了调银行账户外,还可以调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
3、你也可以在向提起诉讼的同时,向人民递交查询申请,要求的诉讼保全部门,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债务人在全国全一百多家银行进行查询,看看哪家银行虚友有全的账号,账号是多少。假如查到在某家银行有存的话,可以直接进行冻结。
1、申请条件 想要在十堰盛付通申请POS机,首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经营资格和经营许可证,具有注册商标、固定营业场所,并有正常经营活动; (2)零售商户必须具有经营者姓名、居民身份zheng号码,有《营业执照》或相关执照(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如需按揭购机,则必须提供现场买卖双方印章或加盖企事业单位公章的合同。 根据以上的申请条件,只有具备正常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商户,才能申请十堰盛付通的POS机业务。 2、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除了要符...
1.选择支付方式 在使用POS机刷消费之前,首先需要选择支付方式。目前POS机支持各种主流支付方式,包括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支付方式时,一定要确认好自己的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以免因余额不足而不能完成付款。 2.插入银行或扫码 接下来,假如用户选择使用银行进行付款,则需要将银行插入POS机中。假如用户选择使用移动支付(如微信、支付宝)进行付款,则需要打开相应的移动应用并扫描商家提供的二维码。 此时,POS机会自动读取用户输入的信息,并显示出相应...
1、POS机申请条件 个人POS机是需要通过银行申请的,因此,想要申请个人POS机,首先需要持有银行。此外,不同银行对于POS机的申请条件也有所不同,但是一般要求以下条件: (1)在当地银行开立企业或个人结算账户; (2)提供企业或个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身份zheng等有效证件; (3)提供稳定的营业场所或经营地址; (4)开具银行授权代扣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个人POS机的步骤及申请条件可能会因银行政策和当地市场需求等原因而有所不同,因此,申请前应先咨询当地银行或银行客户经理,了解详细的申请条件和步骤。 2...
文章推荐
- POSs机撤销是马上到账嘛 POS机微信担保完成怎么撤销
- 北京地区该如何申请汇付天下POS机办理
- 聊城申请乐刷POS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乐刷pos在哪里申请)
- POS机分润是终身吗 随行付POS机安全吗
- 常州申请嘉联POS机办理指南(嘉联pos机官网个人申请)
- 浙江星驿付POS机办理靠谱吗(星驿付pos下载什么app)
- POS机隔天到账和实时到账的区别(pos机隔日到账)
- 唐山申请付临门POS机办理指南(付临门pos机操作流程)
- 河北申请合利宝POS机办理指南(合利宝河北什么时候能落地)
- POS机换机有陷阱(换pos机要钱吗)
- 东营个人POS机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聊城个人pos机办理)
- POS机转账会限制额度吗(pos机转账多长时间到账)
- 南充星驿付POS机办理靠谱吗(南充星汇)
- 如何申请工商银行POS机及使用注意事项
- POS机怎么自媒体领域(pos机生意怎么做)
- 如何申请和使用付临门POS机(付临门pos机怎么刷信用卡)
- 儋州联动优势POS机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和申请条件
- 拉卡拉POS机多少钱一个(拉卡拉pos机多钱一台)
- 中国农业银行POS机刷卡可以撤销吗(农业银行卡pos机刷卡消费有限额吗)
- Pos机显示重新签到(pos机重新签到什么意思)